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是一种严重而又危险的心律失常,必须及时积极处理。一方面积极寻找病因,并针对病因治疗,如及时控制各种感染性疾病、纠正电解质紊乱、治疗洋地黄药物中毒、心肌炎、心肌病等原发病;另一方面针对房室传导阻滞进行治疗。
药物治疗
应用提高心室率药物以改善血流动力学异常,防止阿-斯综合征的发生。
人工心脏起搏治疗
无症状的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,如阻滞区在希氏束下;持续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如果有症状,如心、脑供血不足(晕厥)症状、活动量受限或有过阿-斯综合征发作者,均是起搏器治疗的对象。
急性心肌梗死并发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的治疗
并发于急性下壁心肌梗死的三度房室传导阻滞,若逸搏心率在50~60次/分钟,且心室率恒定,QRS波不宽者,不需特殊处理,但要严密监护。
如病情似有进行性发展,心室率逐渐变慢或漏搏增多或出现低血压时,可用阿托品或山莨菪碱加入5%葡萄糖液中缓慢静注,必要时可持续静脉滴注。应警惕有时应用阿托品会使心房率增快,传导阻滞反而加重。
心脏直视手术后的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的治疗
通常三度阻滞大多是暂时性的。如手术后1个月,此传导阻滞仍持续存在,这是安置永久性起搏器的适应证。但由于少年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,应慎重权衡利弊。
对无症状的先天性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的处理
通常不需心脏起搏治疗。应进行密切的心电监测,以防伴随其他严重心律失常。
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(有时为高度房室传导阻滞)
对室性心动过速应立即行直流电复律或首选利多卡因快速静脉推注。心脏骤停包括心室停搏和心电-机械分离(慢而无效的室性自身心律),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步骤紧急救治。